談太多的勇敢『做自己』,總讓人誤會這只是一種任性的選擇,一個自私的決定。如果『做自己』建築在這兩種情境,那一點也不快樂!就算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卻傷害其他人,有良心的也不會因此好過,你的選擇並不會帶你上天堂。

我在一天之中,細數過自己經驗到的幾個奇異景象……

計程車裡,兩手握在方向盤,鼻子因為鼻屎不斷發出ㄘㄥㄘㄥㄘㄥㄘㄥ,絲毫不顧後面乘客已經感覺鼻屎亂亂飛……很做自己的司機先生;在高鐵上大聲斥責小孩、把小孩推倒地上讓他嚎啕大哭,害其他人一邊猶豫要不要出面,一邊把眼光遮好,全場靜音對看……很做自己的媽媽;在捷運上找了位置坐下後忍不住拿起手上的包子出來吃,還發出嘖嘖嘖嘖嘖嘖停不下來的咀嚼聲……很做自己的109樣小姐;星巴克裡,女生坐在男生大腿上貼臉舌吻,頭還戲劇化的轉來轉去……很做自己的情侶。

還有一些我聽過帥氣做自己的故事。

為了愛情丟下爸媽不顧一切私奔的情侶;不喜歡升學,離家出走自修一技之長的孩子;生男友氣毫不客氣甩他一巴掌即使跟朋友同桌吃飯仍上演離席抗議的女友,留下一桌錯愕也吃不下飯的朋友……。

這些人選擇這種方式做自己,根本不愛自己,反而讓自己後悔,一時的爽快不見得換來永遠的滿足。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並不等於有權利讓別人尷尬。

我們所能作的選擇,只是有限制下的自由,每個人的條件不同,想模仿學習別人當榜樣,真的得多動動腦。如果夢想可以隨心所欲,那也不叫『夢想』,只能說是『夢』。因為是夢『想』,所以需要思考,不是躺下睡著就會出現。

我夠做我自己嗎?不夠完全。

我的選擇還一直在修正,不停在改變,因為我也在慢慢在了解自己。

我關心身邊周遭人事物的反應,我作的選擇是限制底下對我最好的一種,我會把身邊重要人的意見通通列入考量範圍,層層過濾後還是有很多選擇的自由,從這裡再選擇一個最適合我,也是我最喜歡的路來走,這樣我才能走得心安理得。

我最底層的需求是身邊的人開心快樂,這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十年前為了跟小男友在一起,我做了很多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證明自己沒有因為談戀愛人生就失敗,或談戀愛就得犧牲自己的成就。那些努力有些不見得是我想做的事,但我很清楚我的終極目標是要跟這個人在一起。

後來,我也很滿意改變後的自己。

如果我夠做我自己,二十年前就不會讓爸媽把我美術班或音樂班的第一志願畫掉,大學聯考也許會考藝術表演系,現在也不會坐在這裡寫這篇文章,但也許我的作品會是一部電影、一首曲或一幅畫。

不過,這也不表示我離這些很遙遠,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誰知道!

我只知道做自己,不能只做一半,一定要非常深入的了解自己,才知道自己最底層的關心是什麼,才有能力做出一個『你好,我也好』的選擇,這樣我才能說:『做自己,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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