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接受批評,可以接受建議,也懂改變自己;我犯錯,我傷害某人,我失言,我道歉,那些理智留言提醒我的人,我尊重你們;但那些口無遮攔的人,很抱歉。

當言論涉及毀謗和人身攻擊,就已經觸法,絕不能仗著網路的匿名性,就隱身謾罵,攻擊態度囂張罔顧情、理、法。就算我的心很寬,受到的震撼很少,但我的讀者、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看到那些惡意的留言,會有替代性創傷,請你們傷人前三思,不要傷害無辜的人。

很多人提出這些毀謗的證據,建議我到警局報案,查出那些留言的對象是誰。我把整個網頁列印下來交給警察,他們很明確的劃出涉及人身攻擊和毀謗的言詞。






人身攻擊的言論就像上面紅色框框的字,因為留言是公開的所以算公然侮辱、妨礙名譽。使用汪汪汪或吠,這種隱喻人是狗的言論請小心使用,因為台灣前陣子正好有這樣的案例,罵人是豬判50萬,罵人是許純美判15萬。

網路雖匿名,但很透明,警察雖然常被說不受理案情,但也有很多警察非常熱心辦案,而且速度超快,很快就找到留言的人,通知他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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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IP重覆,卻又換暱稱來造勢,企圖造成輿論影響他人的負向攻擊行為也很失當。

bb 於 June 25, 2008 12:36 AM 回應 | 來源: 218.172.241.164
tanya 於 June 25, 2008 12:38 AM 回應 | 來源: 218.172.241.164
YR 於 June 24, 2008 09:57 PM 回應 | 來源: 218.172.241.164

於 June 24, 2008 09:30 PM 回應 | 來源: 59.121.112.236
沒什麼資格吧 於 June 24, 2008 09:59 PM 回應 | 來源: 59.121.112.236
沒資格 於 June 24, 2008 11:08 PM 回應 | 來源: 59.121.112.236
於 June 25, 2008 12:15 AM 回應 | 來源: 59.121.112.236
於 June 24, 2008 09:47 PM 回應 | 來源: 59.127.2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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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覺得我有錯,我道歉;我覺得你有錯,請你道歉,而不是繼續在我的留言板嗆一些不喜歡我、不支持我…云云。我相信我會吸引跟我靈魂相近的人,這就夠了。

我認識一些過去很知名的網路名人或知名的部落格版主,幾年前也遇過網路上類似這樣的批評攻擊,結果,脆弱的他們憂鬱、焦慮、悲傷、憤怒的情緒影響自己兩三年沒辦法振作、沒辦法面對群眾,天天都在擔心自己正在某個地方被攻擊陷害,最後他們選擇消失...這是你們想看見的結果嗎?

這些留言看似很小孩子的行為,互相嗆來嗆去、叫罵來叫罵去,但你們該知道這樣對有些人的影響很深、很大。

昨天我看了一本書,那本書的作者聽了一場很棒的演講在書中分享。那位演講者用一個很棒的比喻讓大家明白正向情緒與負向情緒對人的影響力。

他拿了一杯水,還有一杯咖啡。他把水一匙一匙舀入咖啡中,舀了一匙,咖啡的顏色毫無變化,又慢慢舀了好幾匙,好幾匙,過了好久好久才看見咖啡的顏色慢慢變淡。

接下來,他把咖啡一匙一匙舀入水中,只要一匙,水就變黑了。

他把水比喻成正向的言論、正向的力量,咖啡比喻成負向的言論、負向的力量。

只要一點點深色的負向言論,就足以把正向的情緒搞砸;但在負向的人身上,卻要釋放出好多好多正向的能量,才能讓他的負向情緒慢慢變少、變淡。

每一次的經驗都讓我學習新的經驗,我會更謹慎我的言行。

如果網路謾罵不受法律控制,表示科技文明的設計是對人類真善美的摧毀。

三年前因為一場網路比賽,我的網誌上曾出現惡意的留言批評,很多人看到後,很正義的幫我罵對方,甚至到對方的留言板反擊,結果對方留言告訴我…

『那些偏激的言論,雖然不是妳寫的,但聽起來還是讓人不舒服,我也會把那些留言跟妳連結在一起。』

現在我更感同身受,當我看見支持蕭亞軒的歌迷在這裡留言毀謗我,我也慢慢對她混雜了負向的感覺,所以我鎖住之前那篇愛慕她的文章。

我絕不是咬著人家尾巴不放的人,我也不想跟人結怨,更不希望被誤解。犯錯、道歉和原諒是很自然又正常的人際關係。

我只想要當事人知道自己的謾罵也有錯,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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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ig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3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