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習慣在午夜十二點以後開始寫網誌,寫了兩個鐘頭,貼完上床睡覺。

隔天醒來打開電腦就可以一邊看大家的回應,一邊吃早餐,我知道很多人每天早上上班打開電腦,也習慣看我的文章配早餐,所以半夜寫字,隔天醒來,我們兩方都有一個很好的Opening。

從去年起,我開始有自覺自己已經被賦予『部落客』的角色。以前有人向我請教『如何經營部落格』的時候,我總會劃清界線的說:『我的部落格…是給自己和家人朋友看的,沒有想過經營的問題啊…』

這樣的回答就像自己做了一道日式炒蘿蔔糕或獨門咖哩鍋,小男友吃完後問:『妳有沒有打算經營私房菜餐廳啊?』我說:『我只要煮給你吃而已啊!』

而且,每種菜我只想煮一次,只想看看自己辦不辦得到,並不想煮一輩子。所以照我這種性格,可能今天在這裡寫寫,明天就會把這裡冷凍起來,忘記自己還有個家要顧,就像之前在PC home開新聞台,也是熱衷個半年,又遺忘個半年。

當越來越多人來過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也越來越多人告訴我這個網誌對他/她們的重要性,我不能再自私的說:『這是我家,管我幾天打掃一次。』也知道自己不能隨便搬家、休息或倒店,這會造成某些人的恐慌。就像我愛吃的餐廳突然不告而搬,或者大老遠開車到宜蘭想吃個南塘水餃,沒想到竟然公休,都會讓我急得跺腳。

這是一個『好心店家』不成文、不強制的職業道德。

既然已經認真決定『經營部落格』,認真的成為一個『部落客』,網誌裡的東西除了自己留念,另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跟大家分享。

為了更完善的分享,每一個自己看到的、吃到的或想到的,就要更仔細、更精緻的記錄下來,我經常冒著生命危險,發生幾次越來越倒退想拍個店面,差點被車擦的傻事,以及被指指點點仍要鼓起勇氣拍照的羞惡;拍完照片還得花一些時間整理、製作、排版,甚至為了畫面呈現美觀清楚,到處跟人家學後製…加起來,生活中花在部落格上的時間和心血,是百分百的。

0608這天和AMYKAKU、CGS、siki、zili、fifi&她老公等數位『資深部落客』一起到『焦大娘的私房菜』吃飯,吃完還到隔壁的Gabee.續攤,其間不停見到下面這樣的場面。



他們拍食物,我拍她們,有一種螳螂捕蟬的快感。

大家是部落客,也是攝影同好,都重視生活中吃喝玩樂,也非常盡責的記錄著。為了抓到最精采的畫面,身上可能都揹著相當重的各式相機和鏡頭。菜一上桌,要先忍住自己要撲上它們的衝動,『喀嚓!喀嚓!』拍幾張照片先。

自從新聞報導『部落格達人奈奈』後,朋友們也很認真的配合我,上了菜,我的相機還沒拿出來前大家都不敢動,有時我自己都忘了拍照,筷子拿起來就要夾菜,正亞會吆喝著:『不是要先拍照嗎?』『要等部落客拍完才可以吃。』

這次到香港出差,相機照樣是不離手,跟狗仔沒兩樣,一出門就是一、兩百張照片。照例,三餐端上來,Boss和團隊還會幫忙這些菜擺一些誘人的姿勢,看見菜單上奇怪的湯汁、果汁,就會掙扎著要不要點來試試看啊!自己不敢吃的,就教唆朋友們點。

『有沒有人要喝榴槤汁?』我問。



大家搖頭,Boss說:『妳就點來吃啊!』Boss超大方,所有美食都由Boss買單,我應該要趁機大喝幾杯怪東西,但是我的嘴巴跟我的理智在打架。

『我不敢喝啊~可是我想看看榴槤汁的樣子,想拍來看~每次都喝凍奶茶,很沒梗耶~拜託啦~有沒有人要喝榴槤汁啊~』雖然最終還是沒喝到榴槤汁,但我上飛機前還是買了補藥來喝。

部落客的心酸:要嚐別人所不敢嚐,走別人所不敢走。

除了按時貼文,詳實紀錄,每篇文章我們都花了很多的腦細胞和心血,這些文章的背後不是『文筆好』或者『有時間寫』這樣的條件前提就可以,還包含了我們身上不同的興趣和專業。

有些人吃了東西並不一定有能力形容得出來,有些人就分辨不出XXX和OOO塗在臉上的差別,每天都在經驗一樣的東西,卻不一定會覺得這些有什麼特別、有什麼好笑。

那都需要『部落客的詮釋』。

我們花了比別人更多費用、整理各式資訊,經歷了一些人生,成長了很多智慧,這些看來很漂亮的花園,都是用了高檔的花材和細心的灌溉。

看見自己的店面維護的漂亮,來往的人留下的好評價,都是我繼續光鮮開店的動力,大家開心,我也很高興,即使只是留下哈哈二字也讓我高興很久。

因為我讓你們笑了。(我Boss很捧場,她邊看我的網誌會笑得花枝亂顫)

笑聲在我的生活中佔很重要的地位。不知道這是什麼偏執,跟我聊msn的人會發現,我幾乎每句話都在『哈』,不然就緊接著一個很Over的笑臉,史上笑得比我過分的是湛藍妹,她會用一整頁的哈哈哈哈哈哈哈來淹沒我,讓我知道我逗得她多開心。

我的表哥冠帆,很久以前打msn,從不浪費時間打哈哈哈哈這幾個字,有一天我終於征服了他,讓他打出了哈哈二字,高興得跟表弟們分享這個大進展。

所以,即使留言只是匿名的哈哈二字,對我來說都很重要。

在這些耕耘與收穫的背後,同時也出現了一些讓部落客有些挫折的幾件事。

1、寄生:

有些人只想踩著別人的血往前進。前幾天發現,卡拉網站上的一個第一名的人氣王用一種語法,留言在某些人的網頁,例如我的、柴舟的和藍天雨的,在留言時置入語法,只有檢視原始檔的時候會發現,所以當有人點我們的網頁,就會同時增加他的人氣,於是得到了三倍的點數,他用吸血、寄生的方式暴漲他的人氣。雖然目前卡拉已經刪除它的留言,不過卡拉應該快點加強防治這些弊病,怎可以讓這種語法出現,甚至版主自己都無法刪除留言。

2、質疑:

這還挺傷人的,之前豬豬人為此心情大受影響。好心好意的分享在有些人眼中都變了質,連我的朋友都以為我在幫漢堡王的蜘蛛人打廣告,這…

3、轉貼:

我看見自己的文章被完整轉貼在各大討論區,文末也貼了我的網址,我真的很榮幸受到大家的喜愛和欣賞,因為你們把我介紹給更多的人認識~我非常感謝。

但後來想想,我還是想建議一下,【轉貼好文】摘要幾行精華即可,就像無名首頁處理作家名人的文章一樣,摘要了一小段,詳情留給我這裡獨家~否則文章一路看來,使用第一人稱的描述真的怪怪的~

我很喜歡大家引用,有些人引用我的文章到他們網誌,引用之下寫著他們的迴響,我看了覺得很感動,又為我寫網誌的衝勁增加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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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會引用,就把我會的部分說明一下。(圖明天補,因為無名最近圖縮得很慢)

如果是登入帳號看文章,文章看完下面會出現一個引用的符號,按下去,就會跳到自己的網誌,自己的文章裡頭會看見一個語法,語法中的中文可以改成人名或標題。

最後有一個【發出引用通知(多於一個引用請用”,”隔開)】,把+號按下去,就可以引用完成。我這篇文章引用了好幾篇文,所以我到處按下引用,複製了引用通知,集中貼到我要寫的那篇文章,用逗號隔開,這樣我一發文,同時就有五個人會收到我的引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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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盜用:

上個月發生在愛咪身上一件盜用事件, 陌生網友在其他網站一字不漏的複製了她的圖文,還仔細地剪掉愛咪的logo,連心情日記都毫不羞赧的占為己有,彷彿她用愛咪的大腦,過著愛咪的生活。

這位朋友獅子大開口的盜用了九十幾篇,總以為世界很大,海底撈不了針,事實上網路世界可以方便他人,也可以方便版主,隨便複製一下自己的文章幾句輸入搜尋,就可以知道哪裡有自己文章的蹤跡。

5、剽竊:

這算是部落客心寒指數的冠軍吧!剽竊者不但把文章占為己有,還會努力辯稱這些是自己的作品,更不惜濫殺無辜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好可怕啊~


以上是我寫網誌以來的心情,一篇好的文章不是只有我寫的這些文字,你們的回應和感受才能交織出一篇豐富的內容。


每個人的留言或引用我都會看,更會認真思考,不管是分享、鼓勵或建議,我都很重視,為了讓我們都有更好的網路閱讀環境,這是我們要一起努力保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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